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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大城市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6-10-17|来源:网络|作者:小编|

一、学校概况

浙大城市学院是一所经教育部批准,由杭州市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公办普通高等学校。其前身为创建于1999年的浙江大学城市学院。2020年6月,杭州市人民政府与浙江大学签署合作协议,超常规支持浙大城市学院十年创百强跨越发展。

学校坐落于享誉海内外的“历史文化名城、创新活力之城、生态文明之都”杭州,毗邻世界文化遗产京杭大运河。校园占地1027亩,校舍面积51万余平方米。学校已列入浙江省新增博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名单。

学校建有省级以上科研平台27个,牵头建设全省空天金属材料重点实验室,参与共建国家人工智能应用中试基地(文化旅游),与浙江大学等单位合作共建制冷与低温技术等全省重点实验室6个,城市安全治理实时数智化技术等省工程研究中心7个,浙江-泰国新材料数字设计与加工联合实验室等省国际科技合作载体3个,省哲学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省新型重点培育智库、省协同创新中心、省概念验证中心等平台9个。2020年以来累计牵头获批国家级项目逾200项、省部级项目逾450项,获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浙江省科学技术进步奖、浙江省自然科学奖等省部级及以上政府奖项60余项,2025年度科研经费达2.1亿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合同额超4000万元。

二、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招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有智能科学与技术,招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有电子信息、应用统计、土木水利、机械、生物与医药、护理、国际商务、旅游管理、设计、文物。

我校招收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就业方式为非定向就业,基本修业学制为2-3年。我校为学制内在读研究生提供居住环境良好的校内宿舍,在规定学制时间内未能修满规定学分或未能完成学位论文,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

具体招生专业、学制、考试科目及相关说明详见《浙大城市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实际招生计划以教育部正式下达为准,复试录取时将根据下达计划和要求、生源情况、学校发展需求等因素进行调整。

三、报考条件

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不招收同等学力考生。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学历等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5.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二)报名旅游管理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第(一)点中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四、报名

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中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也可选择教学点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所在地或户籍所在地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指定的报考点。

1.网上报名时间: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每日9:00—22:00。

2.网上预报名时间: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3.报名流程: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s://yz.chsi.com.cn)浏览报考须知,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名信息,但每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4.注意事项:

(1)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

(2)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3)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4)考生网上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阅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我校官方网站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五、入学考试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

(一)初试

1.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身份证件参加初试和复试。

2.初试时间、地点与内容

(1)初试时间和内容: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2)初试地点:初试地点由各报考点设置。请考生密切关注报考点有关通知和公告。

(3)初试方式均为笔试

12月19日上午      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      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     业务课(一)或专业基础综合

12月20日下午    业务课(二)

3.考试大纲及命题

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相关考试大纲将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上公布。初试科目详见我校的《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4.初试成绩待阅卷结束后通知考生。可在相关的网站上查询。

(二)复试

1.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由我校组织安排,采取差额形式,差额比例一般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3.旅游管理硕士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4.具体复试办法和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最新信息。

六、调剂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调剂时间、基本要求、工作安排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最新信息。

七、政审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保证入学新生质量的重要工作环节。我校将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复试的同时可以组织思想政治工作部门、招生工作部门、导师与考生面谈,直接了解考生思想政治情况。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八、拟录取及体检

(一)我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二)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要求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九、学费及奖助学金

(一)学费: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收取8000元/(人·学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拟收取10000元/(人·学年),具体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研究生住宿费用为1600元/(人·学年)。

(二)奖助体系:

学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设立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助研津贴、助管助教、助学贷款、绿色通道等奖助项目,奖助额度高、奖助体系完善,旨在提高研究生在校待遇,以鼓励、帮助研究生更好地成长成才。

1.国家奖学金,每生每学年20000元(按一定比例评选)。

2.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学年6000元。

3.学校助学金:每生每学年2400元。

4.求是荣誉奖章:每生每学年10000元(原则上不超过2人)。

5.新生学业奖学金(一年级):每生每学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按照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

6.学业奖学金(二、三年级):每生每学年最低8000元,最高12000元(按照浙大城市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评定)。

7.助研:每生每学年历史学、艺术学类专业不低于1200元,经济学、管理学、理学、医学类专业不低于2400元,工学类专业不低于4800元。

8.助教:资助标准为每月800元(按需设岗,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9.助管:资助标准为每月720元(按需设岗,按实际工作时间发放)。

各类奖助学金申请资格、资助额度和发放办法以学校当年文件为准,具体情况请及时关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

十、其他

(一)2027年硕士研究生的报考相关未尽事宜,以教育部公布的招考公告为准。

(二)我校严禁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严禁向社会培训机构提供举办考研辅导活动的场所和设施,严禁社会培训机构进入校园以张贴简章、广告等各种方式进行考研辅导培训宣传和组织活动。

(三)考生须随时关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和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熟悉招生考试政策规定及注意事项,以免影响报考。  

十一、联系方式

招生单位:浙大城市学院

招生单位代码:13021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州街51号

咨询电话:0571-88285331、88282337

研究生招生网址:https://yz.hzcu.edu.cn

招生邮箱:yz@hzcu.edu.cn

各学院咨询方式:

学 院

联系老师

联系电话

E-mail

计算机与计算科学学院

李老师

0571-88015567

liyujia@hzcu.edu.cn

信息与电气工程学院

张老师

0571-88285739

zhangchao@hzcu.edu.cn

工程学院

傅老师

0571-88285720

futt@hzcu.edu.cn

医学院

洪老师

0571-88281365

hongyi@hzcu.edu.cn

商学院

朱老师

0571-88016399

zhutt@hzcu.edu.cn

国际文化旅游学院

王老师

0571-88285086

yiwong@hzcu.edu.cn

艺术与考古学院

高老师

0571-88282652

gaojr@hzcu.edu.cn


热忱欢迎全国有志青年报考浙大城市学院硕士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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