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江夏学院(学校代码:13763)是福建省人民政府举办的省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办学历史可追溯到1957年,由福建经济管理干部学院、福建财会管理干部学院、福建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福建金融职业技术学院合并组建,于2010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正式建立。校园规划面积1388.4亩,主校区坐落于福州地区大学城。学校先后获得全省高校党建工作示范校、“三全育人”综合改革试点高校、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首批5A级平安校园、平安单位、文明校园、五一劳动奖状、黄炎培职业教育优秀学校奖等荣誉称号。2018年入选福建省示范性应用型本科高校,2022年入选福建省一流应用型建设高校,2024年获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一、招生专业及计划
2027年我校金融、公共管理2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拟招收硕士研究生,考试科目、拟招生人数等信息详见附件《福建江夏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招生专业目录中各学院拟招生人数为预申报计划数,实际招生计划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计划数为准。
二、招生类别及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培养类型均为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基本修业年限为3年,最长修业年限为5年。
三、报考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本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二)报考公共管理(专业代码1252)专业学位的人员,按有关规定执行,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考条件(一)中第1、2、4各项的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时间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网上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每日9:00~22:00。
(二)报名流程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参加报名。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查阅我校招生专业目录,特别是学校、学院、专业、研究方向代码和名称、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学习方式(全日制或非全日制),以及备注说明。考生报名时只能填报我校的一个招生专业及方向。
2.我校的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报考非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须选择“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及录取;
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只招收非在职非定向就业人员,报考全日制(学习方式)硕士研究生的考生,“报考类别”(就业方式)须选择“非定向就业”,否则不予考试及录取。
3.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4.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
5.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6.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7.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五、资格审查
我校将根据相关规定,对考生报考信息和提交材料进行全面、认真审核,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考生填报的报名信息与报考条件不符的,不得准予考试、录取,随时发现、随时处理。如发现有考生伪造、变造证件时,我校将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报名阶段未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根据核验工作要求提交有关补充材料,以供学校进行学历(学籍)核验。
六、初试
(一)考生在初试前按要求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二)考生报名时须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我校相关规定及要求。
(三)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每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一般为3小时。
12月19日上午,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外国语;
12月20日上午,业务课(一);
12月20日下午,业务课(二)。
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不在规定日期举行的考试,一律不予承认。
(四)公共管理(1252)专业学位硕士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其他专业初试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全国统考)、外国语(全国统考)、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具体详见附件《福建江夏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五)考试大纲及命题。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考试大纲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编制或教育部指定相关机构组织编制;自命题科目的命题工作由我校组织,考试大纲参见我校相关招生学院网站发布内容。
七、复试
(一)复试基本分数线由教育部划定,我校以国家一区线为复试基本分数线。我校在教育部公布的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基础上,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自主确定我校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
(二)对符合我校进入复试相关要求者,届时将进行名单公布,并通过短信或电话方式通知参加复试。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和公布。
(三)复试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处和各相关学院网站公布,考生根据各学院复试录取实施细则要求参加复试。
(四)我校在复试前对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籍)校核结果、学生证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学历(学籍)信息核验有问题的考生,应在我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五)我校复试以面试为主。复试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专业素质和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等内容。具体要求见当年复试录取办法。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复试须进行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六)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2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加试科目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要求参见我校相关招生学院网站发布内容。
八、调剂
(一)我校在第一志愿合格生源不足时,可组织开展调剂工作。我校接受所有考生(含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调剂申请均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yztj)进行。不接受通过其他渠道提交的考生调剂申请。
(二)我校按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调剂工作办法,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网站公布。届时,考生可通过“研招网”复试调剂服务系统填写报考调剂志愿。
(三)考生调剂基本条件按《2027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我校调剂工作相关规定要求执行。若调剂考生参加我校招生学院的调剂复试,但是复试结果不合格者不得再次申请我校该招生学院调剂。
九、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主要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包括考生在政治态度、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诚实守信等方面的现实表现。
(二)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通过者不予录取。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后,我校将通过面谈、函调、派人外调等方式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进行考核。函调的考生个人鉴定、现实表现材料等,须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
十、录取
(一)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福建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我校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录取工作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均须在被录取前与招生单位、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一经录取后,不得变更录取信息中的就业方式。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三)录取通知书根据学校当年度招生录取进度实际情况陆续发放。
(四)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在录取当年入学报到前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经相关专业机构认证的国(境)外教育机构合法学历学位证书。录取当年入学前未取得相关证书的,其录取资格无效。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考生拟录取后进行,具体安排另行通知。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招生专业实际情况,提出体检要求。
十二、入学
新生凭《录取通知书》,按学校提供的《入学须知》要求按时办理报到入学手续,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开展复查工作。
十三、违规处理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初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场规则》及各考点考场纪律;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招生单位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对在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公平、公正行为的考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及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将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弄虚作假者(含推免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相关单位依法将考生在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中的作弊事实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并将考生的有关情况通报其所在学校或单位。
十四、奖助政策
我校建立研究生国家助学金、国家奖学金、学业奖学金、“三助”岗位津贴等多元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具体奖助办法按照我校发布的研究生奖助文件执行。
十五、学费
我校目前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向所有纳入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学费标准如下:
(一)全日制硕士研究生:8000元/生·学年。
(二)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公共管理[代码为1252]:16000元/生·学年(48000元/生·全程);以上收费标准若有调整,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为准。
十六、住宿及费用
我校为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统一安排住宿。由学生提出申请,住宿费用自理(收费标准以物价部门核准的收费标准为准)。具体住宿安排在录取时另行通知。
十七、其他说明
(一)非全日制研究生毕业证书将按国家规定标注“非全日制”学习方式。此类研究生不享受学校住宿安排及奖助学金政策。
(二)我校的非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全日制招生计划仅限报考非定向就业类别的考生。其中,选择“非定向就业”被拟录取的考生,人事档案、组织关系等须转入我校,其他有关事项按国家最新政策执行;选择“定向就业”被拟录取的考生,须在我校规定时间内与我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
(三)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省、市、县、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姓名),通讯地址须在2027年7月中旬前有效。考生所填的通讯地址务须详尽、准确,以便联系。
(四)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并向相关招生学院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五)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提供的书目为主要参考书目,课程(考试)大纲和参考书目录仅供参考。
(六)根据教育部招生文件的规定,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举办任何形式的考研辅导班。
(七)我校各招生学院咨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福建江夏学院研究生招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请关注我校和相关招生学院网站,及时了解研究生招生有关信息。
(八)本章程由福建江夏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处负责解释。若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我校将根据实际作出相应调整并及时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站公布。未尽事宜或与国家相关文件冲突之处均以国家相关文件为准。
十八、联系方式及申诉渠道
单位代码:13763
单位名称:福建江夏学院
联系部门:福建江夏学院学科建设与研究生培养处
通讯地址:福建省福州地区大学新校区溪源宫路2号
邮政编码:350108
招生网址:https://xyc.fjjxu.edu.cn/
申诉渠道:校研究生招生管理电话:0591-23535173 ,邮箱:yjsc@fjjxu.edu.cn。
附件:1.福建江夏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2.福建江夏学院2027年研究生招生单位联系方式
Copyright © 掌上研招 版权所有 京 ICP备09079197号-1 京公网安备 1101110200082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