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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时间:2026-10-15|来源:网络|作者:小编|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是省委领导的培养党的领导干部的学校,是省委的重要部门,是省委教育培训干部和党员的主渠道,是党的思想理论建设的重要阵地,是省委省政府的哲学社会科学研究机构和重要智库。学校办学功能完善,师资力量雄厚,校园环境优美。学校于2003年获得硕士学位授予权,开始独立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现有中共党史党建学、宪法学与行政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3个学术学位硕士授权点,以及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权点。在研究生教育实践中,学校秉持“坚持国家标准,办出党校特色”理念,注重党的理论教育、党性教育和实践能力锻炼,致力于培养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德良好,具有服务国家、服务人民的社会责任感,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创新精神、创新能力和从事科研、教学、管理等工作能力的高层次学术创新型专门人才,以及具有较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实践创新型人才。

一、招生计划

2027年我校硕士研究生拟计划招生45名。

(一)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1.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名;

2.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8名;

3.中共党史党建学(一级学科)15名。

(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

公共管理硕士(MPA)20名。

最终招生人数以教育部2027年下达的招生计划为准。

各招生学科(类别)初试科目、参考书目等详见附件《中共湖北省委党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报名与初试

(一)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考生学业水平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2027年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且已通过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并具备一定科研能力的(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出版过相关专业著作等),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4.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

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上述报考条件中的第1、2、4项要求。

2.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毕业后到2027年9月1日,下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已通过8门以上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并具备一定科研能力(如在省级以上公开刊物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相关专业学术论文或出版过相关专业著作等),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

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3.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

(二)报名方式

所有考生均须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15日至10月24日(预报名时间为2026年10月9日至10月12日,相关工作安排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确定并公布),每日9:00—22:00。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须在办理完报名确认手续后一周内,将同等学力有关证明材料(如本科课程成绩单、发表的学术

论文或出版的著作等)及毕业证书复印件寄至我校研招办。

(三)初试

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一般设置四个单元考试科目,即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业务课(一)和业务课(二),满分分别为100分、100分、150分、150分。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初试设置两个单元考试科目,即管理类综合能力、外国语,满分分别为200分、100分,思想政治理论在复试中考核。

初试方式均为笔试。初试时间为2026年12月19日至20日。其中,12月19日上午8:30—11:30,思想政治理论或管理类综合能力;12月19日下午14:00—17:00,外国语;12月20日上午8:30—11:30,业务课(一);12月20日14:00开始,业务课(二)。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

初试的组织工作和考务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及各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复试与录取

复试的主要形式有笔试、面试等,具体内容与要求届时见我校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办法与复试实施细则。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我校按照有关招生政策规定,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的考生录取类别为非全日制定向就业,应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单位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四、学习方式与学制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与非全日制两种。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方式为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的学习方式为非全日制,课程学习等一般安排在双休日进行,学习期间档案、工资、户口及医保关系等不转入我校。

我校硕士研究生的学制为三年。

五、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标准

1.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5000元/人/学年。

住宿及收费标准:2—3人/间,800元/人/学年。

2.非全日制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研究生

学费收费标准:10000元/人/学年。

可根据学生申请提供住宿(仅课程教学期间),收费标准:2人/间,800元/人/学年。

(二)奖助学金

我校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奖助体系,为全日制非定向硕士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学业奖学金、科研奖学金、发表学术论文奖励、学术训练资助、社会实践资助、困难补助等。

六、其他事项

1.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是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考生应遵章守纪、诚信考试。对在研究生招生考试中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的考生、考试工作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一律按相关法律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对在校生,由其所在学校按有关规定给予处分,直至开除学籍;对在职考生,通知考生所在单位,由考生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党纪或政纪处分;对考试工作人员,由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或其所在单位视情节给予相应的行政处分;构成违法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其中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考生在招生考试过程中应恪守诚信,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在报考时提供错误、虚假信息的考生,一经发现,不论进入招生工作的哪一阶段,我校均有权取消其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资格。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内容要详尽、准确。如所填信息在2027年7月前有变动,应及时告知我校研招办。

3.我校不提供业务课的参考书籍,请考生自行购买。

4.未尽事宜按照教育部及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招生章程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如有不符,以国家和上级颁布的正式文件为准。

5.关于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随时关注研招网以及我校网站(https://www.hbdx.gov.cn/)等。

七、咨询方式

单位代码:89642

单位名称: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单位地址:湖北省武汉市黄陂区盘龙城经济开发区航城东路1号

邮政编码:432200

联系部门: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工作电话:027-85306928

工作邮箱:hbswdxyzb@163.com


附件

中共湖北省委党校

202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专业代码、名称及研究方向

初试科目

拟招生计划数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01 中国宪法学

02 中国行政法学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1 法学综合

④8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2人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01 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与基本原理

02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

03 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与党性教育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④81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8人

030700 中共党史党建学

01 中国共产党历史

02 党的领导和党的建设

03 党务工作理论与实践

①101 思想政治理论

②201 英语(一)

③619 中共党史

④819 党的建设理论

15人

125200 公共管理(MPA)

01 县域政府治理和公共危机管理

02 公共政策与发展方式转型

①199 管理类综合能力

②204 英语(二)

20人

合 计

45人


2027年招生考试(初试)参考书目

 

考试科目

参考书目

0301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611 法学综合

1.《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第二版)》,《习近平法治思想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4年版。

2.《法理学(第二版)》,《法理学》编写组编,人民出版社、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3.《民法学(第二版)》(上、下册),《民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2年版。

4.《刑法学(第二版)》(上、下册),《刑法学》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5.《行政诉讼法学(第六版)》,马怀德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2024年版。

803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

1.《宪法(第五版)》,周叶中主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0年版。

2.《行政法学(第三版)》,马怀德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19年版。

030501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617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2023年版)》,《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2.《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第6版·数字教材版)》,陈先达、杨耕编著,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3年版。

3.《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第六版)》,张雷声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25年版。

818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

1.《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2.《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2023年版)》,中共中央宣传部编,学习出版社、人民出版社,2023年版。

3.《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编写组编,高等教育出版社,2023年版。

030700 中共党史党建学

619 中共党史

《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4册),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著,中共党史出版社,2022年版。

819 党的建设理论

1.《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党建理论体系概论》,全国党的建设研究会编著,党建读物出版社,2021年版。

2.《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一卷)》,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6年版。

3.《习近平党建文选(第二卷)》,中共中央党史和文献研究院编,中央文献出版社,202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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