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人的基本条件:
1 、申请人为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本科就读学校获得推免资格的 2012 届应届优秀本科毕业生;
2 、申请人原则上应达到国家英语六级水平;
3 、申请人本科所修专业与申请专业不属同一个一级学科者,需加试一门专业课。
二、申请程序:
1 、申请人请于 2011 年 9 月 30 日前 将申请材料寄交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拟申请专业所在院系。申请材料包括:
( 1 )申请表(请按要求填写,并加盖校教务部门公章);
( 2 )前三年的学习成绩单(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 3 )英语六级证书复印件,在校期间所获各种奖励证书复印件;
(4) 本科学校教务处提供的推免资格证明。
2 、获准参加复试的学生按规定时间来我校参加复试,复试内容分为笔试和面试,其中笔试科目及参考书目参见所申请专业统一入学考试中的复试科目。
3 、具体复试事宜请与所申请院系联系。
三、通讯地址:
校本部:北京市丰台区张家路口 121 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 100070
联系电话: 010-83951759
校内地址:博纳楼 341 室
注: 1 、各院系本校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在 9 月 30 日前 完成;
2 、接受校外推免生的复试工作在 10 月 20 日 前完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