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大学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
一、招生专业、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拟招生人数详见《大连大学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专业目录中各专业所列拟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终招生人数将根据国家当年下达的招生计划数确定,拟招收推免生人数以最后推免生系统确认的录取人数为准。
二、报考条件
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后满2年及以上人员(毕业后到录取当年入学前,下同),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符合学校具体学业要求的,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以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需符合以下学业水平要求方可报名:
①提供六门以上所报考专业本科阶段专业主干课成绩证明(需加盖辅修学校教务处公章);②报考时须向学校提交通过国家大学英语六级考试(分数达到425分以上)的成绩报告单。
(4)已获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的人员。
5.不接受党校学历学生报考。
6.在读研究生需提供就读学校同意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前先办理原就读学校的退学手续。
7.报考我校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为符合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规定专业的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对于正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人员和已经获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人员不得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含高职)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下同〕。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复试前须向我校提供《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进行复核。(具体招生专业请查询学校招生专业目录)。
9.我校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学生。推免生接收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全国各高校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本科所学专业与申请专业相同或相近。
(3)应届本科毕业生可报考的全日制专业原则上均可接收推免生。
三、报名
(一)推免生报名
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免初试、转段)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s://yz.chsi.com.cn/tm)填报志愿并参加复试。在规定截止日期仍未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其推免资格自动失效。已被招生单位录取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二)统考生报名
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网上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6日至10月27日,每天9:00—22:00。预报名时间为2025年10月10日至10月13日,每天9:00—22:00。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s://yz.chsi.com.cn,以下简称“研招网”)浏览报考须知,并按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学校的网上公告要求报名。
具体网上确认时间以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安排为准。统考生均应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确认网报信息和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信息,同时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三)注意事项
1.考生报名前应仔细核对本人是否符合我校的报考条件,确认完全符合后再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填写的各项信息,必须与本人的自然信息以及各类学籍学历认证信息完全一致,并牢记网上报名生成的报名号及密码。考生在网上确认时务必认真仔细核对,确认以后各项信息均不得修改。
2.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s://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3.请正确详尽填写本人通信地址,以便准确发放录取通知书等相关事宜。
上述网上报名和确认时间如有变化,我校会及时在研究生学院网站上公布,请考生注意查阅。如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或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等,造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特此强调!
(四)资格审核
报名完成后,我校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及报考条件进行审核。
1.未能通过学历网上校验的往届考生须于2025年10月27日16: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之一者,须向我校提交正在进行学历认证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之一,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2.未能通过学籍网上校验的本科应届考生须于2025年10月27日16:00前向我校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对于确因正在办理认证无法在规定时间之前提供上述材料者,须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学校本科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正在办理的证明,并于复试前向我校提交上述材料,否则我校将不予复试。
3.对于境外应届本科毕业生,初试前须向我校提交相应说明材料方可参加考试,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入学时间按学校规定执行)必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须于2025年10月27日16:00前向我校提交由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开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我校将不准予考试。
5.同等学力考生须于2025年10月27日16:00前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邮箱发送报名申请,附上学业水平相关材料。
四、入学考试相关事宜
(一)初试
1.初试时间:2025年12月20日至12月21日。
2.初试地点:考生按照所选择报考点的要求到指定地点参加考试。
3.初试科目:
①思想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学专业的外国语、数学(一)、(二)、(三)、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管理类综合能力,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中思想政治理论、外国语分值100分,数学(一)、(二)、(三)、计算机学科专业基础分值150分,临床医学综合能力(西医)分值为300分,管理类综合能力分值为200分。
②其他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其中体育综合、口腔综合、护理综合、基础综合、检验综合、中国通史分值为300分,其他学科分值为150分。
(二)复试
复试一般包括外语能力、综合素质、专业素养的测试和考核等,具体的复试方式、时间、地点、办法、调剂等事宜将按教育部有关规定另行制定发布。详见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公布的复试录取方案。对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复试时需要加试两门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合格后方可获得录取资格。
五、录取
学校根据国家下达的招生计划、本单位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生诚信状况作为思想品德考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我校不予录取。
考生参与复试录取过程中出现如违反考场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考试作弊、考后传播试题等违规违法情况的,一经发现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严肃处理。
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分为非定向就业和定向就业两种。非全日制硕士生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须在被录取前与学校、用人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
新生应按时报到。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和有关证明,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同意。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六、体检
体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教育条例》和《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文件规定,参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要求,结合学校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时间、地点、方式和要求在复试前见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
七、学制
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除审计硕士、国际中文教育硕士学制为2年外,其他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学制:教育硕士学制3年。
八、学费及奖助办法
1.全日制临床医学学术型、临床医学专业型、口腔医学专业型、国际中文教育、体育硕士、护理学学费为:8000元/生·年;基础医学学费为8000元/生·年(暂定);土木水利硕士学费为:8000元/生·年(暂定);护理硕士学费为12000元/生·年;美术与书法硕士学费为15000元/生·年;音乐硕士学费为17000元/生·年(暂定);审计硕士学费为17500元/生·年;其他学科(专业)学费为:6000元/生·年。
2.非全日制学科(专业)学费为:13000元/生·年。
3.奖学金、助学金具体办法详见《大连大学研究生收费及奖、助学金办法(修订版2020年9月)》(网址:https://yjs.dlu.edu.cn/info/1041/2342.htm)。推免生第一学年研究生新生奖学金按一等发放,不计入上述文件比例计算基数。
4.非全日制研究生、定向委培研究生不参与奖助学金评定。
九、招生信息、咨询、申诉方式
1.学校的招生信息实行网上公布,招生专业目录、考试大纲、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可在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主页上查询。(网址:http://yjs.dlu.edu.cn)
2.学校根据考生报考信息和教育部的规定,确定考生的考试资格,准考证由考生自行在报名系统中下载打印。
3.学校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考前辅导班、不提供业务课参考书。
4.咨询部门:大连大学研究生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7402323
联系邮箱: yzb@dlu.edu.cn
邮编:116622
通讯地址: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学府大街10号
5.校申诉部门:大连大学纪委
电话:0411-87403806
十、附则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我校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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